来源:合肥在线
5月20日因为谐音“我爱你”,已成为一年中最受新人们追捧的网红日之一。今年的“520”,恰逢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于5月10日起正式施行,许多地方结婚登记预约火爆,再现网红登记日“一号难求”的情景。
按照正式施行的新《条例》,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取消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新人领证不再需要出示户口本。这对异地户籍的准新人办理结婚登记十分友好。
作为新《条例》正式施行后的首个结婚登记高峰日,今年的“520”自然备受关注,不少准新人抢先一步,预约结婚登记。
以合肥为例,记者通过皖事通查询发现,目前,合肥各婚登处5月20日的结婚登记预约基本全时段约满。此外,不少婚登处连5月21日、5月22日等剩余可预约对数也为“0”。
尽管结婚登记预约“一号难求”,没有预约上的准新人,其实也不用着急。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表示,为满足新人在5月20日等高峰日登记结婚的需求,各婚姻登记处会在当天“为爱加班”,通过增设窗口、提前上班、提前预审材料、延时服务等方式,全力保障新人的“人生大事”,满足每对新人在当天领证的心愿。同时,各婚姻登记处还将同步推出新婚辅导、集体颁证、婚俗体验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新人领证的仪式感和幸福感。

民政部门还提醒广大新人,理性对待婚姻登记“好日子”,尽量错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婚姻家庭美满幸福取决于男女双方感情基础,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任何一天登记结婚都是温馨浪漫、值得铭记的好日子。
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据了解,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出具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提供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此外,为了保证大家顺利办理,还有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如果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
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
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若对婚姻登记相关事宜存在疑问,也可拨打合肥各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获取详细解答。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李后祥